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自爆发以来,一直牵动着每个人的心,来自各行各业可敬的人都在为防控疫情贡献自己最大的力量。然而,就在这全民防疫期间,仍有大量谣言在大肆传播。如同病毒一样,这些谣言也具有传染力和社会影响力,如谣传因原材料缺乏导致厕纸停产而造成港台地区哄抢厕纸、谣传病毒乃美国生物战或研究所制造而造成极度恐慌等。为此,深圳市万人市场调查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期通过问卷调查及网络数据收集的方式,共获取到2841份问卷样本数据和342条疫情相关的谣言数据。本调查从公众的角度研究了疫情下的谣言特征,并提出在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时应如何止于谣言的相关建议。
【疫情之下,公众信息判断能力显不足】
01 公众对网络疫情信息真实性的认知参差不齐
网络上的疫情相关信息铺天盖地,这些网络信息是否真实可信?对此,有66.23%的公众表示是可信的(包含全部可信以及大部分可信),29.88%的表示真假参半,3.40%的表示大部分不可信,还有0.49%的表示完全不可信。
就不同群体来看,女性比男性更相信网络信息的真实性;学历越低的、年龄越高的越认为网络信息真实可信。(下图百分比数据是对应类型的群体认为网络信息“完全可信”+“大部分可信”的占比之和)
02 公众较多依赖于名人或专业人士来鉴别信息的真伪
网络信息真假难辨,转发次数多的或专业人士说的就一定是真的吗?很多人肯定会说未必。有62.99%的公众认为名人说的一般是真的,51.28%的认为专业人士说的一般是真的;也有52.59%的会去借助权威媒体来查证信息的真伪;选择自己多方求证的比例则比前三者均低,为30.80%。
03 疫情之下公众多数具有随大流心理特征
1月31日,中科院上海药物所、武汉病毒所向媒体提供了《上海药物所、武汉病毒所联合发现中成药双黄连口服液可抑制新型冠状病毒》一文,该文显示研究团队通过实验室体外试验证明,双黄连有抑制新型冠状病毒作用,下一步还需通过进一步临床研究来证实。消息一出,双黄连口服液立马遭到哄抢,市民深夜排百米长队购买双黄连,甚至连网上双黄连兽药都被一抢而空。
可见,疫情恐慌的气氛中,多数公众在这种“大家都在买”的从众心理下,叠加“不抢就买不到”的预期心理,导致如此盲目的群体行动,犹如“非典”时期抢盐、抢板蓝根。
【疫情之下,谣言乘势而起】
针对谣言的产生和传播,传播学者克罗斯提出了一个公式:谣言=(事件的)重要性×(事件的)模糊性÷公众批判能力。由此公式可以看出,谣言存在三个重要的影响因素,包括整个疫情的重要性、真实信息的透明度以及公众的判断思考能力。而疫情之下,公众的判断能力显不足。这种情况下,谣言就乘势而起。
01 疫情下的谣言抓住了公众对疫情高关注的特点
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进入了“全民抗疫”时期,本次调查显示有高达98.28%的市民时刻关注着疫情的变化。从具体关注内容来看,医学研究进展、最新的疫情数据、居住及工作周边的疫情信息、疫情相关知识和防护规范、所在城市的疫情信息均是公众关注的热点,关注比例均在70%以上。
公众对疫情发展的高关注度已显示了疫情信息的重要性,造谣者也正是抓住了公众的这一特点,选择几个热点方向进行谣言的散播。在收集的342条谣言中,有32.16%的内容是关于所在城市或居住地的人员感染信息,28.36%的属于疫情管控信息,22.22%的是病毒预防及救治信息;而众所周知的,新冠病毒并无有效的对症之药,故这部分谣言信息中也只有2.63%的是关于医学研究进展。
在武汉封城以后,全国各地都在关注当地管控措施和疫情扩散信息,这也就在各地出现了版本基本一致的谣言:
02 部分谣言假借权威,进而混淆公众识谣
从调查中可以看到,超五成的公众认为名人或专业人士说的一般是真的。而通过梳理发现,有部分谣言内容中也正是假借了名人或专业人士的名义,博取眼球,为谣言背书。
03 谣言传播带有的文字、照片、视频等“证据”花样百出
342条谣言中,66.96%的谣言是纯文字传播,包括微信文字传播、微博文字动态等;21.64%的谣言在传播过程中有照片,11.11%的有视频,0.29%的带有纯音频文件。
细细来看,这些带有照片或音视频“证据”的谣言,大都是缺乏严密逻辑,并非官方或专业渠道流出。其呈现出来的要么是“看图/视频说话”式的夸大,把一说成是二;要么就是通过P图或凭空捏造,把没有的说成是有。
04 网络载体多元化,谣言传播更快更便利
网络传播载体极大地满足了公众及时获取疫情信息的需求,但对谣言传播的过程也起了相当大的推波助澜的作用。网络载体的多元化,让谣言传播地更快更便利。
在342条谣言中,有明确指出传播载体的有在微信群或朋友圈传播的谣言有65条,其中在微信群或朋友圈传播的多达57条;其余还包括微博、短视频APP等。
05 谣言生命周期短,但其后续负面影响还将可能存在
从谣言的生命周期(从生成、传播到证伪)来看,其中大部分都在已知的2天时间内就被证伪。虽然时间短,但谣言的证伪并不意味着谣言负面影响的即刻消失,一是因为接收到谣言的受众并不一定会同时接收到辟谣的信息;二是因为互联网中谣言信息在辟谣后依然存在,并未被删除。
【疫情之下,如何治理谣言】
综合调查分析结果,我们特提出以下建议:
01 整合多力量,向公众普及相关知识并澄清伪知识伪科学
当谣言所涉及到的信息超出接收者的能力知识范围外,这些信息对于接收者来说就是模糊的,接收者也就极易相信。这也就是一部分谣言存在的“模糊性”特点。因此,有必要多项公众普及相关知识,同时及时地澄清一些伪知识伪科学。
一是要借助多种力量,包括官方机构或社会专业机构,经常性地向公众传递科普类甚至是专业性较强的信息,如专门的教育组织或权威机构开设的公众号向公众普及健康知识。
二是要借助包括新媒体在内的媒介,实时、快速地向公众澄清伪知识伪科学,让公众及时地了解到真相。
三是在突发性公共事件中,必要时发挥权威人士的引导作用,正确引导民众的情绪。
02 建立多渠道,健全权威、及时、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
在342条谣言中,有明确指向政府机构及公职人员的信息有32条,其中持否定态度的有15条,占比为46.88%。这类谣言大部分是由于此前出现了某些影响较坏的事件而导致信息歪曲或捏造。这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了公众对信息及时公开的需求,包括对事件过程的公开、对违规人员处理结果的期待。如“沈阳青岛海关相互扣押对方防控物资”、“湖北省慈善总会领取150套防护服自用”。因此,有必要建立健全权威、及时、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
一是从公众需求导向出发建立信息公开专题,公众需要知道什么就公开什么。包括突发性事件的发展和工作动态等信息,以及相关数据等。如城市疫情地图,实现定位查看居住周边的疫情信息;惟有权威信息的及时公开,才能铲除“谣言”传播的土壤,才不至于导致“新闻像谣言,谣言像新闻”的怪象出现。
二是要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确保公开取得实效;如针对某些事件不单单告知结果,还应公布事件的经过及处理过程等信息。
03 完善多机制,加大对媒体行业及网络信息生产传播的管控
本次收集的谣言中有少量信息是从公众号自媒体中生产出来的。有必要针对包括自媒体在内的媒体行业及其他网络信息生产传播进行规范化管控。
一是完善对网络信息传播管理及打击犯罪的法制建设,从法律条例上对造谣传谣犯罪进行明确规定和严格管控。
二是加强对媒体包括主流媒体和非主流媒体的管控,完善从业门槛分类标准、建立准确规范的信息发布原则,严禁编撰谣言博取关注热度,以此来严格约束媒体的信息生产端。
三是完善监督审核机制,强化并发挥“公安网警信息研判预警-网络平台严审-普通公众举报”三级主体的作用,对网络谣言信息及时监控,切断网络谣言的传播。
四是针对谣言的出现,执法机关要及时追根溯源,找出造谣者,不管是个人还是机构,对其要依法严肃惩处。只有这样,才能让不怀好意的造谣者不再生事、不敢生事。
04 公众要多提升自身媒介素养,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要想遏制类谣言的大面积传播,关键在于信息接收者。在信息化时代下,提高自身的媒介素养,学会辨析网上各种信息,理性决策并客观判断,理应成为现代人必备的一种基本能力。因此,对网络信息保持警惕。
一是对不清楚不了解的事件不要做过多的猜测,更加不要去公开传播自己可能曲解的信息。
二是要对接收到的信息来源进行尽可能地求证核实,不要轻易相信(多问一下信息的原始来源在哪里?信息的发布渠道是否权威?);对那些无法核实来源的信息,尽量减少传播。
三是在突发性公共事件中,个人要保持情绪稳定,多进行自我调节,多关心自己及身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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